新闻媒体是最有可能在法庭之外提出不当行为指控的媒体之一。在法庭上,指控是一种正式的指控,将在审判过程中加以探讨。在许多地区,举证责任在于提出指控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必须证明指控是真实的,而辩方则试图证明事实并非如此。双方可以传唤证人并提供证据支持他们对案件的解释,当审判结束时,这样做的目的是使案件具有足够的说服力,使法官或陪审团相信。
指控通常涉及严重犯罪,包括谋杀。法庭外,报纸和其他新闻媒体通常最有可能提出指控,在新闻调查的基础上断言事实信息。有时这些指控后来发展成法律案件,比如电视台暗示有人违法。在其他情况下,这些指控旨在引起人们对社区问题的关注,而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足够的报道在这些案件中,指控中讨论的行为在技术上可能是合法的,但在伦理上是有问题的。媒体必须谨慎对待指控是如何被诬陷的,以及如何报道被指控犯罪的人。如果人们认为报道有误或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他们可以提起诉讼声誉。例如,在报道谋杀案审判时,媒体不能说"凶手在法律小组的建议下选择不出庭作证",而必须说"被指控的凶手……",以强调审判尚未结束,被告只被指控无罪。在作出指控之前,人们通常被强烈鼓励收集事实和信息来支持这一点。如果有人一再提出毫无根据的指控,将来的指控可能没有那么重要,即使这些指控实际上是基于可证实的事实。
被告不能被迫在自己的刑事诉讼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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