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法庭国际法》,法官将听取当事人的事实和诉状。电视法庭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电视法庭上,民事诉讼人放弃他们的法庭案件然后出现在电视法官面前。当事人轮流陈述支持自己案件的事实。没有一个当事人引用判例法,也没有争论自己案件的法律价值。在法官充分听取并作出裁决后,她对案件作出判决,不受诉讼当事人的论点所构成的任何限制的限制。理论上,新法院使法院能够根据法律作出裁决,即使当一个诉讼当事人没有提出一个可以证明法官裁决正当的问题时。例如,如果原告起诉被告违反合同,涉及如果法官知道这两种违约行为,她可能会根据两种违约行为做出判决。然而,大多数司法管辖区将其判决限制在原告提出的索赔和寻求的补救措施上例如,如果原告以30万美元(USD)的价格起诉被告,即使他个人认为原告应该得到更多的赔偿,法官也会将他命令的裁决限制在30万美元以内。在刑法中,每一方的辩护律师都会给出事实,并讨论案件的法律依据。法官只对律师陈述的依据。例如,如果检察官没有在法庭上出示证据,法官即使知道,也不能用这些证据来指导他对案件的裁决。此外,如果检察官指控被告犯了较轻的罪行,以便达成认罪协议,法官对重罪的判决并不恰当,在这种情况下,法庭上的新判决将让位给听审权这一当事人的特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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