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为记录在案的法院保存重要文件通常情况下,书记员被任命持有记录法院的印章。法院书记员负责保存所有法庭记录,并应要求提供。印章用于标记法院的文件,以表明这些文件是官方文件,并由书记员保管。此外保存记录,如诉讼记录,法庭也可以保留证据、书面裁决,以及在其法律范围内进行的与审判有关的其他文件。记录法院有权监禁和罚款。当案件结束并作出裁决时案卷,当事人有权上诉,上诉必须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并将有关案卷送交上级法院查阅还应记录在案的是,已提出上诉,这份说明还将讨论上诉的地点和时间以及结果。不确定自己是否在记录在案的法庭的人可以向法庭书记员或其他法庭工作人员询问信息。是的需要注意的是,在区分有记录法院和无记录法院的国家,法律通常规定只有持牌律师才能在有记录的法庭上代表人们。律师充当律师,可以代表委托人,其他人不得这样做对于对历史感兴趣的人来说,法院保存的记录可以让人对具体的法律案件、社会趋势、以及,历史上不同的时期,丰富的记录可以用来做任何事情,从追踪一个人的一生历程到审查法庭上的社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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