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编F是《国内税收法》中涵盖受控外国公司(CFC)所得收入的一节。根据税法,CFC的收益必须在股东的总收入中申报,无论这些收入在纳税时是否已经分配。因此,股东就收益纳税。如果收入尚未分配,分配完毕后,将不再征税,因为对以前...
子编F是《国内税收法》中涵盖受控外国公司(CFC)所得收入的一节。根据税法,CFC的收益必须在股东的总收入中申报,无论这些收入在纳税时是否已经分配。因此,股东就收益纳税。如果收入尚未分配,分配完毕后,将不再征税,因为对以前征税的收入征税有限制CFC是一家价值超过50%由美国股东控制的公司。这可以包括公司的股票持有人,以及直接拥有公司的人。一个常见的情况是美国公司的外国子公司。子编F允许美国政府对该公司所得的收入征税,理由是美国所有人都受益,无论收入在何时支付税法的这一部分旨在防止人们将海外投资作为一种税收递延的形式,用于及时收税。由于税法涉及外国收入,对其进行改革的周期性兴趣会导致对F子部分的修改。这使得拥有投资于CFC和其他外国投资的资金的人咨询税务律师,以确保他们申报其收入并进行申报他们的税是合理的F子部分涵盖了许多收入来源。其中一个特别有趣的条款是规定代表公司支付贿赂和回扣的金额。税法的审查者可以发现许多类似的警告,要求人们对非法活动申报纳税,否则可能会被国税局调查,正如歹徒阿尔·卡彭(Al-Capone)懊恼地得知的那样,F子部分包含了多个章节,定义了不同类型的收入以及如何申报。由于这些信息会定期变化,人们在报税时应该确保他们使用的是最新的信息。应该使用当年的表格,如果有问题,应该查阅最新版本的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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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8-01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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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经济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