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议通知是一种法定的程序性手段,用以通知对方当事人将要求对本案有关的问题作出正式裁定。该通知不仅必须送交有关法院,而且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一般来说,它是关于程序问题的,例如证据的可采性,但也可以通过驳回或即决判...
动议通知是一种法定的程序性手段,用以通知对方当事人将要求对本案有关的问题作出正式裁定。该通知不仅必须送交有关法院,而且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一般来说,它是关于程序问题的,例如证据的可采性,但也可以通过驳回或即决判决来寻求案件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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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放在臀部的妇女为了恰当地提交动议通知,通常必须填写通知,向记录法院提交一份副本,并将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如果案件的一方当事人要求就某一问题提出裁定动议,该通知的目的是在要求解决该问题之前让另一方知道,这使该方有机会就这一事项准备反对意见,当它在法庭上被提起时,没有什么意外,这个问题可能会以一种权宜之计得到解决。这是一种程序结构,它源于对抗过程中的公平观念。通知一般有四个主要部分,如果有必要,可能附有支持性宣誓书。第一部分是关于将要辩论的内容,何时将要辩论的简单陈述,以及辩论的地点。第二部分是一项声明,声明该动议所依据的事实是基于善意和基于个人知识提出的。第三部分概述了为支持该动议而将要提出的论点,以及支持将要提出的论点的权威观点第四节也是最后一节是结论陈述,重申了要提出的要求通常情况下,动议通知将决定有争议的较小的实质性问题,如证据的可采性或证人作证的能力。也可用来动议案件的处理。例如,要求撤销案件或要求作出简易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