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在天主教会中获得无效婚姻,必须能够证明在结婚之前存在着某种阻止婚姻有效性的因素,对于婚后发生的事情则不然。例如,婚姻期间的不忠,不会成为天主教会宣布婚姻无效的理由,而为了结婚而采取的欺骗手段,例如向未婚配偶隐...
要想在天主教会中获得无效婚姻,必须能够证明在结婚之前存在着某种阻止婚姻有效性的因素,对于婚后发生的事情则不然。例如,婚姻期间的不忠,不会成为天主教会宣布婚姻无效的理由,而为了结婚而采取的欺骗手段,例如向未婚配偶隐瞒重大经济问题,则会出现,它并不像合法离婚那样解除婚姻关系。天主教会的无效婚姻实际上是一种婚姻无效的声明,它声明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发生过。

没有无效婚姻,两个人都不能在天主教会再婚。在天主教会获得婚姻无效的过程往往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通常需要一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它首先是一份申请,要求废除婚姻的人能够解释婚姻以及考虑婚姻的原因无效。申请通常非常详细,往往包括许多关于个人从小生活的问题,也包括许多关于婚前、婚后和婚后关系的问题。在婚姻无效程序超过这一点之前,申请人的配偶会被告知这一过程婚姻无效已经开始,并且有机会积极参与这一过程;但是,不需要配偶的参与和同意。

婚姻期间的不忠不符合一对夫妻的离婚资格申请书中通常会要求提供一些相关文件,如洗礼书、法定婚姻和离婚书、教会婚姻书。一旦申请书提交,在天主教会寻求婚姻无效的个人或夫妇必须寻求能够提供关于夫妻婚前、婚后和婚后关系的见解的证人。这些证人被要求通过会面或问卷调查,提供他们所能提供的有关婚姻的任何信息。

在许多司法管辖区,发现配偶是近亲也是废除婚姻的理由。在申请程序完成后,所获得的信息将提交审裁处审查。审裁处(本质上是教会法庭)可以联系证人或已婚夫妇,以确定是否天主教会的废除是适当的或必要的。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年多的时间。在作出决定后,双方都会联系决定。如果不批准废除,两个人都不能在天主教会再婚。

如果一方在感情上或精神上受到虐待,婚姻可能会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