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法院法官的主要工作是主持法律纠纷,在充分考虑事实后作出有约束力的判决,尽管这一点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会因地而异,甚至会因法院而异。工作中通常也会有很多事情要做,而不仅仅是坐在法官席上,在辩论中选择一方。在大多...
高级法院法官的主要工作是主持法律纠纷,在充分考虑事实后作出有约束力的判决,尽管这一点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会因地而异,甚至会因法院而异。工作中通常也会有很多事情要做,而不仅仅是坐在法官席上,在辩论中选择一方。在大多数情况下,这项工作需要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和分析,通常还有很多文书工作和档案必须完全准确无误。如果法官的意见被上诉,他或她可能有额外的行政职责来协助上诉法院做出关于再审的决定。至少在美国,高级法院的法官通常是由公众选举产生的,所以举行竞选活动和连任活动也常常是工作的一部分,如果法官希望继续留任。

高级法院的法官根据他们所在的州审理不同的案件从广义上理解高等法院制度"高等法院"的概念通常仅限于美国,虽然加拿大和欧洲的一些地区也使用这个术语来描述他们的法院,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个名称与法院在区域司法系统的最高等级中的地位相关这种等级制度很难理解,因为许多州都会交替使用法院名称来指代不同权力的法院,而且在制度结构上通常没有多少普遍性,这些法院被称为普通上诉法院。密歇根州和俄勒冈州有巡回法院,而路易斯安那州和夏威夷有地方法院。纽约有一个最高法院。所有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都有一个法院,有权审理和裁决任何不指定在其他法院审理的案件。作为然而,一般情况下,高等法院通常被认为是审理性质严重的案件的州法院,通常涉及大笔金钱或刑事指控不带"高级法院"的头衔,"他们以不同的名字而闻名,拥有相同的权力。大多数州为了减轻案件负担,把高等法院系统分成几个不同的部门。各州也将他们的法院系统划分为几个不同的部门各州位于不同的地区。根据州的地区和分区,每个州的高等法院系统可以容纳至少几十名高等法院法官和100多名高级法院法官。新泽西州高等法院将其法院分为三个不同的部门:上诉庭、法律庭和大法官庭阿拉斯加有四个独立的分庭,总共有40名法官主持阿拉斯加高等法院的审判

大多数州至少有一名高级法院法官。普遍义务是法官的典型形象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个穿着黑袍坐在法庭长椅后面听取辩论的人,而在各个高级法院工作的法官也不例外。可以说,他们的主要作用是对通常复杂、个人化、常常是情绪化的案件事实运用法律的最佳解释法官通常必须保持独立和中立,并且必须能够在公开的判例基础上做出正确的决定。他或她必须写一份详细的意见书,解释大多数案件中的基本推理。这些意见通常是公开的,可以成为以后涉及类似问题的案件的先例,如果上诉不被推翻,高级法院审理的案件类型可以受理各种各样的诉讼请求,以及特定案件的数量法官通常由州政府决定。例如,在纽约,最高法院的法官审理最低形式的案件,通常在其他大多数州的小法院审理。北卡罗来纳州高级法院的高级居民会在书记官办公室空缺时指派人来填补这个职位。在极少数情况下,高级居民还可以组成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来重新划分案件特拉华州最初由高等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但自从1951年司法系统重组后,他们现在可以审理以前由普通法院和奥耶和特米纳法院执行的刑事案件。奥耶和特米纳法院是一个裁决所有叛国行为的委员会,重罪和轻罪。在1951年解散后,高等法院法官开始审理刑事法庭的大部分案件。与美国大多数地区一样,特拉华州高等法院有权审查治安法官、治安官、验尸官的不当行为,在大多数地方,高等法院也涉及拖欠税款案件。

卢森堡有一位由大公任命的高级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