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未满法定年龄的人从事连续工作时,这种做法被认为是"童工"。童工的定义可能很难确定,因为不同的文化对"儿童"和"持续劳动"有不同的定义,"这会使旨在消除童工现象的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变得相当困难。反对雇佣儿童的人认为...
当未满法定年龄的人从事连续工作时,这种做法被认为是"童工"。童工的定义可能很难确定,因为不同的文化对"儿童"和"持续劳动"有不同的定义,"这会使旨在消除童工现象的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变得相当困难。反对雇佣儿童的人认为童工是剥削性的,而且往往非常危险。

根据联合国的规定,"儿童"是指未满18岁的任何人。具体的劳动法可能会考虑到未满18岁的人16名合法儿童,在某些国家,这一数字可能更低,大约在12岁或14岁左右。这类劳动的统计数据通常集中在5岁至14岁的儿童身上,因为许多存在童工问题的国家都有法律允许人们在14岁之后全职工作。

过去一个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在美国工业设施中使用童工一直受到限制。
持续劳动可以是任何形式的全职就业,包括农业从工作到工厂的工作。童工倾向于包括机械性工作,如制造业、农业和清洁,尽管儿童也可能在其他行业工作,如性行业。为了被视为童工,而不是简单的工作经验,由于工作时间安排,儿童通常不能上学,而且工作条件必须艰苦或危险。
童工有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法律没有授权未成年人自己做出选择,而且在许多情况下,儿童工作是因为他们被迫这样做,而不是因为他们想工作,从事制造业和其他工作的儿童实际上是被父母出卖从事这项工作的奴隶,不是奴隶的儿童可以得到最低工资,他们常常被迫把工资交给家庭成员,童工也没有机会上学,也没有机会与朋友交往和过正常的生活。
几个世纪以来,儿童一直在家庭农场和家族企业工作,从历史上看,八岁的孩子当学徒是很普遍的。学徒制很受重视,因为他们给孩子们提供了一个机会,通过与有经验的人一起训练,为自己创造职业生涯,从医生到织布工,每个人都是通过学徒制学习的。鼓励儿童从事家庭农场劳动或帮助经营家族企业的传统今天在世界许多地区仍然存在。
在工业时代,当工厂开始生产时,利用儿童当劳工成为一个问题过去是在家里或工匠制造的货物。随着工厂的兴起,出现了许多劳工问题,从工作日的长短到工作场所的安全,儿童经常在工厂里从事繁重的工作,如织布和裁缝。儿童也在危险的环境中工作,如矿山。第一部童工法是在19世纪通过的,反映了社会对儿童在工厂就业的不安。
虽然童工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许多国家已经采取措施,允许18岁以下的人在某些情况下工作在许多社会中,工作被视为宝贵的经验和对社会的贡献,18岁以下的人可获得兼职工作和学徒机会被认为是重要的,他或她的工作时间和条件受到法律的限制,以防止剥削,并确保未成年人有时间上学和社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