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报速递,又是普华永道,第一份 被审计期间可以大于一年吗

之前写了大连港,2017年第一份出具保留意见的年报,审计师事务所是普华永道。作为四大,普华的傲娇是无与伦比的。 因为它又出具了第一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年报,被审公司是天马股...

2017年年报速递,又是普华永道,第一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年报:天马股份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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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写了大连港,2017年第一份出具保留意见的年报,审计师事务所是普华永道。作为四大,普华的傲娇是无与伦比的。

因为它又出具了第一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年报,被审公司是天马股份。

终于等到你。

乍一看到天马股份四个字的时候,吓了一跳,印象中天马(深天马)是紧跟京东方的面板商,质地很不错的,是国际众多手机厂商的供应商。

后来仔细一看,此天马非彼天马。

天马股份的全称是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坐标位于杭州。浙江这种搞粗老笨重行业的还挺少见。

2017年,这家轴承企业开始向企业云服务、大数据转型。

阿里云笑而不语:在马云的地盘,抢马云的饭碗?

2018年4月28日,在年报出具的最后期限前两天(4月30日截止),天马股份终于交出了一份奇怪的答卷。为什么说奇怪,因为事务所特地说明,这是一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什么叫做无法表示意见呢?

审计报告中,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大体分四种,分别如下:

无保留意见就是对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核对相关帐务后没有意见,也可以说是这份报表客观的表述了企业的财务情况--这是最常见也是标准的。

保留意见就是对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的某一部分有不同看法,但是对整份报表的意见还是比较客观表述了企业财务情况----这就是大连港的财报了。

否定意见就是对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此报表不能客观反映企业财务情况----比较罕见。

拒绝表示意见就是注册会计师对此财务报表与相对应的帐务无法发表意见----极其少见。

整体上说,从最优排序就是“无保留意见”大于“保留意见”大于“拒绝表示意见”大于“否定意见”。

大连港的2017年年报是第一份保留意见的年报。

天马股份的2017年的年报是第一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年报。

天马股份与大连港的共同点就是,二者的审计师事务所都是普华永道。

看来今年普华永道是铁了心出尽风头了。

出具这类带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事务所来说,是把双刃剑。

朋友圈里一片欢呼声,对普华的做法竖起大拇指,在审计圈里,普华收获了名声,会吸引一部分迫切想展示自己清白的公司。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企业再请普华永道就要掂量掂量了,我的账务是不是足够干净,经得起普华永道的审计。

据2017年年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544,908,25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91%;营业利润327,843,29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0.86%;利润总额为308,860,87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6.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774,44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0.67%。

初看起来,业绩增长还是很好看的。

但是很显然普华永道不认可,那么最大的破绽在哪呢?

现金流量表。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是负数,还不小,-6.4亿。

也就是说,公司实现的利润没有收到足够的现金。营收和利润扩大那么大,现金流却是负的,仅此一项指标,就足够起疑心了。

在上市公司年报中,我最看重的一个指标,就是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这个指标越接近净利润越正常,如果差距过大,甚至都是负数,有没有很好的理由解释,那么,营收就有虚构的可能。

说完我的疑点,再看看普华永道的疑点。

对于事务所来讲,拒绝出具意见其实就相当于已经有了意见,都写的明明白白了。

1、东方博裕的预付款。

2017年12月末,天马股份与东方博裕签订了一系列合同采购钢材及机器设备,并于采购合同签订后的三天内全额支付预付款项共计人民币5.666亿元,其中预付钢材款人民币4.6亿元,预付机器设备款人民币1.066亿元,采购合同中没有约定交货时间。此外,于2018年1月2日,天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喀什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耀灼”)又向东方博裕支付了1亿元,计入“预付款项”科目。

这就6.66亿了,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直接被这家公司的交易拉成负数了。

而且普华永道发现,这是一家2017年新增供应商,公司每年的用钢材量根本没那么多,完全没必要预付那么多以及那么久。

2、并表范围。

让管理层和普华永道引起最大冲突的,大概率是并表范围的确定。

一般而言,并表范围都会在12月底1月初确定,并由审计师事务所提供参考意见。

根据合并报表会计准则,符合条件的进行并表,比如控股超过50%的,低于50%但是有实际控制权的等等。

双方通常会在年报出具前达成共识。

然而普华永道这么说:于2017年12月31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天马股份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包括了一家子公司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马诚合”)的合并财务报表。

这句话没毛病,然而后面的一句:

管理层于2018年4月25日(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前两天)确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将天马诚合纳入天马股份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因此未及时向我们提供天马诚合及其下属子公司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基石”)财务报表的明细账目及大部分相关的会计资料,导致我们无法对天马诚合的合并财务报表执行相关的审计工作。

这段话的大致意思是:你MB早干嘛了,想累死我啊,哥熬两个通宵也熬不出来啊!摔!!!

我看了一遍普华永道的抱怨,发现这家新增并表公司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影响,增加的净资产已经净利润几乎忽略不计,不太明白为什么管理层非要把它塞进报表里。

3、电子邮箱后缀

这可能成为中国上市公司审计史上的经典案例。

根据喀什耀灼与北京朔赢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朔赢”)于2017年11月10日签订的合作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喀什耀灼拟通过向北京朔赢增资的方式,以北京朔赢作为投资平台,再行投资于某商业银行,从而达到喀什耀灼间接投资某商业银行的目的。

2017年12月,喀什耀灼向北京朔赢合计支付了投资款人民币1.1亿元,计入“其他应收款”。根据投资意向书约定,如在投资意向书签订90日内未能增资,北京朔赢向喀什耀灼全额返还人民币1.1亿元。截至本报告日止,该增资尚未完成,人民币1.1亿元投资款已逾期但尚未收回,喀什耀灼与北京朔赢也没有签署还款协议。

这倒没什么。后面才是神转折:

我们发现,北京朔赢的公司电子邮箱后缀与天马股份第一大股东徐茂栋所控制的一家注册在北京的公司一致。尽管如此,管理层确认天马股份与北京朔赢并不存在关联关系。

电子邮箱后缀一致,火眼金睛啊!

很显然,普华永道认为这是一家关联公司,这是典型的关联方资金占用。

4、又一个电子邮箱后缀

根据天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喀什耀灼与北京天瑞霞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瑞霞光”)签订的增资协议,于2017年8月31日,喀什耀灼向天瑞霞光支付投资款人民币1亿元,计入“长期股权投资”。2018年9月28日天瑞霞光与喀什耀灼又签订了撤资协议,并于2017年9月29日返还喀什耀灼人民币1亿元。根据撤资协议,撤资原因为签订合同后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原合同目的无法达到,继续履行已无必要。

我们进行的背景调查结果显示,天瑞霞光的注册地址与天马股份在北京的办公地址一致。天瑞霞光的公司电子邮箱后缀与天马股份第一大股东徐茂栋所控制的一家注册在北京的公司一致。尽管如此,公司确认天马股份与天瑞霞光并不存在关联关系。

这是拒绝出具意见吗?

其实已经出具意见了:关联方资金占用。

普华永道隐藏的结论:公司的业务其实是挣钱的,业绩并非虚构,但是钱被转移了,存在严重的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有大股东变换手法掏空上市公司的嫌疑。


对于普华永道的无法出具意见,董事会倒是出具了意见,这些意见很有趣,大致整理如下:

1、东方博裕的问题我认了。

2、天马诚合并表的问题我可以拿出明细来了(审计前两天才决定并表,为什么?我也不知道啊,就不解释了)。

3、邮箱后缀一样的公司,我们通过启信宝等信息查询,不能认定其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至于为什么邮箱后缀一样,我也不知道呀。

... ...


啥也别说了,在幺蛾子横行的A股市场,向普华永道致敬,正是这些有良心的CPA,铸就了散户投资者们的钢铁防线。










对于上市公司财报的分析,欢迎通过我的公众号进行咨询。

公众号:诗与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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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期间可以大于一年吗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可以的,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与委托人认可的期间都是可以的,审计期间的长短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由委托方来确定,并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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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大连东达佳信税务师事务所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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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喜大连】—新三板:关于发布《挂牌申请文件受理检查要点》的通知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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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挂牌申请文件受理检查要点》的通知 
股转系统办发〔2020〕134号 
原文发布日期:2020年11月6日
转载自:全国股转系统公司网站
 
各市场参与人:
为提高挂牌申请文件受理工作透明度,适应申报文件相关规则的变化调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挂牌申请材料(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受理检查要点》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挂牌申请文件受理检查要点》,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9月6日公布的《挂牌申请材料(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受理检查要点》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挂牌申请文件受理检查要点
 
全国股转公司综合事务部(总经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附件:
 

  • 发表于 2020-11-20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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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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