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运输可以投保,今天的托运人一般不必用共同海损来赔偿损失的货物。共同海损的起源由来已久。参与海上冒险的人包括船舶所有人、支付货物运输费用的人,以及其他在航程中有经济利益的人。常见的危险包括船上发生火灾,以及由于航速过低而使船上浮的情况。除非船上的船员采取行动,否则这些危险可能会危及整艘船和货物。货物可能会因船员而被抛下或损坏解决了危险情况,船舶本身也可能在这一过程中受损,这就把风险转移到了特定的人拥有的货物上,这些人将无法从航程中获利,因为他们的货物已经不完整,但牺牲他们的货物确保了船的获救和货物的归属在共同海损中,人们按比例向遭受损失的人支付赔偿金,遭受损失的人也作为共同海损的一部分进行赔偿如果在船舶经济利益中占有10%份额的人损失了货物,那么该人将从其他分摊共同海损的人那里获得货物价值的90%。这就保持了政策的公平性。参与风险投资的每个人都可以分担风险,并且可以放心,一旦发生问题,如果没有共同海损,船员可能会被迫花时间来确定货物的所有权和价值,并试图挑选价值最低的货物扔出船外或以其他方式暴露于危险之中,这将使整艘船处于危险之中,分散风险可以让船员集中精力做好他们的工作,使船舶安全进港。
0 篇文章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