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一个人必须支付的子女抚养费金额时,通常会考虑到一个人所拥有的子女数量。法院命令的子女抚养义务通常由司法管辖区的指导方针决定父母双方的可支配收入。子女的经济需要也要考虑在内。如果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父母失业或残疾,有时,法院可能会暂时或永久地允许减少子女抚养费。
探视安排的改变可能会要求减少子女抚养费。如果您的案件没有受到当地政府机构的监督,或者如果地方政府机构认为减少抚养费是不必要的,并且您不同意,您可以可以向法院提出动议。虽然在律师的协助下提出申请是有帮助的,但并非总是必要的支持自己的动议,也就是说你可以在没有法律顾问的情况下代表自己,这是很常见的,因为这种方法更经济,这种类型的申请不收取法庭费用。在其他领域,这种费用通常是最低的。
支付子女抚养费不应被视为是与子女共度美好时光的替代品。重要的是,您应尽快提交申请。法院通常不允许追溯性的子女抚养费在首次提交申请之日后减少。未通过适当的法律渠道而停止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的父母,他们通常会发现他们积累了欠另一方父母的欠款,而这些欠款必须得到支付。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如取消驾驶特权、没收所得税退款、扣减工资,甚至坐牢。要说服法官判给孩子并非易事减少赡养费。在有多个子女的情况下,其中一个子女获得解放,达到法定独立年龄,或变得自给自足,就更有可能获得资助。有时,接受经济资助的一方开始获得比另一方需要支付的收入更高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考虑减少子女抚养费。
友好分居的父母可以就减少子女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
0 篇文章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