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提供者想要拓展家庭医疗保健服务,可能必须申请反垄断法。36个州颁布了反垄断法,不在这些州的医疗机构不需要申请需求证明。一些医疗保健机构也不受反垄断法的约束法律,但其他类型的机构在这些法律中有描述。这些设施通常包括长期护理医院、疗养院和诊断中心。反垄断法还规定了要求提供者申请需求证明的活动。一些例子包括改变设施的床位容量,建立烧伤重症监护服务和器官移植服务
一些州要求医疗机构在扩建设施或开展新的医疗保健服务之前,必须获得需求证明。医疗机构的代表必须经常证明,他们建议的新的或扩大的服务在该机构服务的地区是需要的。如果不能证明需要,然后,它通常被视为会导致不必要的医疗费用增加。如果这将重复该地区现有的服务,或者如果它是由竞争对手提出的,州卫生部也可能会拒绝这一请求。例如,一个想要扩大家庭医疗服务的医疗提供者可能需要申请一份需求证明。国家卫生部规定了申请人提交申请以供考虑的截止日期。根据一些反垄断法,有些活动不需要申请需求证明。这些被认为是合理的、普通的和必要的支出或服务对医疗机构和提供者的期望。例如,为了建立一个门诊手术中心,医疗机构可能不需要申请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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