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法庭情况下,没有设定发表结案论点的最短或最长时间在美国,传统规定,在刑事案件中,检察官有机会先作最后陈述,然后是辩护律师的总结在刑事案件中,检察官也有机会对辩护律师的言论进行"反驳"或答复。在民事案件中,被告律师通常在原告律师之后作出总结,但通常不会提供反驳的机会,因为在刑事案件中,检察官被要求比民事案件中的原告有更高的证据标准,所以检察官在刑事案件中有更多的发言机会在大多数法庭情况下,对结案陈词没有规定最短或最长时间。在某些情况下,每位律师都可以进行长达一个多小时的结案陈词。但是,法官有权限制每位律师在结案陈词时的发言时间,许多律师都会主动保持相对简短的评论,因为他们不想让陪审团感到厌烦。律师们可以使用各种工具在结案陈词时试图左右陪审团。这在起诉中并不少见辩护律师在结案辩论中展示受害人的照片,例如,为了提醒法官或陪审团所犯罪行的性质。如果陈述太过牵强,对方可以反对在结案辩论中所作的陈述,但一般来说,律师有权使用多种不同的方式在总结时,律师可以使用多种工具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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