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额外的对洪水的预防措施可能不足以保护财产免受洪水的损害。洪水在美国大陆的许多地区一直是一种危险。几十年来,政府一直在努力通过修建水坝和提供救灾来控制洪水,这对减轻陷入洪水中的业主的损失没有多大作用。建立联邦应急管理局洪水保险的目的是希望通过让社区参与到这一过程中来帮助改善洪水管理,由于私人保险公司很少在高风险地区提供保险,联邦应急管理局(FEMA)洪水保险和NFIP于1968年由国会通过《国家洪水保险法》设立,此后又多次被后来的法案修改,现在由该部管辖国土安全部和联邦应急管理局的其他成员
联邦应急管理局洪水保险允许高洪水风险地区的家庭和企业业主从美国政府购买洪水保险。联邦应急管理局洪水保险确定通过使用被称为洪水保险费率图(公司)的漫滩地图的可能覆盖范围。使用基于该地区过去洪水活动历史的计算,这些地图将景观按淹没风险划分为若干部分。高风险地区,或任何给定年份洪水发生率超过1%的地区,希望获得联邦应急管理局(FEMA)洪水保险资格的社区必须同意,在高风险地区的所有未来开发都将在谨慎管理下进行,以降低洪水风险。未能达到协议要求的社区可被视为试用期,或在不进行变更的情况下被开除一些批评家认为联邦应急管理局的洪水保险实际上会增加洪水损失的风险,给纳税人带来不公平的负担。承担洪水管理计划并不一定保证洪水和一些财产不会受到损害在高风险地区,在经常性的洪水之后,人们一再收到保险金。批评人士还指出,该计划实际上鼓励社区在高风险地区发展,承诺为财产损失提供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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