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平易近法公例》第一百条划定,“公平易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赞成,不得以营利为目标利用公平易近的肖像。而最高人平易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平易近法公例》若干问题的定见第139条划定:以获利为目标,未经公平易近赞成操纵其肖像作告白、商标、装饰橱窗等,该当认心猿意马为加害公平易近肖像权的行为。
当有人在微博上操纵我们的肖像且没有征得我们的赞成时就已经是加害我们的肖像权了。这个时辰该当先和当事人沟通,若是当事人承诺撤销图片并标的目的我们赔礼报歉,我们就可以不予究查他的法令责任。
若是警告无效,我们可以截图保留证据,包罗和当事人的聊天记实也该当保留,这些都可以当做告状当事人加害我们肖像权的证据。
证据收集好今后我们就可以到本地法院去申请平易近事诉讼,需求法令的帮忙,捍卫和庇护我们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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