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首我先说一下我国的刑法第264条划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年夜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并处或者单惩罚金;数额庞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数额出格庞大或者有其他出格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惩罚金或者充公财富有下列景象之一的。
经由过程刑法上的明文划定大师可以很直不雅的看到,偷盗文物罪过长短常年夜的。不外最新的刑律例心猿意马已经没有死刑了,可是惩罚也是很严重的,最高可以或许无期徒刑。
不外偷盗文物必然是要获得好处的,可以经由过程生意来实现本身的不法好处。可是国度刑法对此也有划定,第三百二十六条 以取利为目标,倒卖国度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惩罚金;情节出格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最后我想说文物是国度的国宝,偷盗文物若是私运到国外不仅仅是惩罚的小我,对于国度来讲文化上的损掉是不成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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