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yin”件(正、反面复“yin”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yin”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复“yin”件。
(2)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yin”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yin”件。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由于篇幅有限,想了解更多资讯和相关细则, 可联
李会计
服务热线:020--2863--2506
专人热线:159-8912-2040
公司:广州市博师堂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718号悦成商务中心4楼438室
·······································································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张店区工商局及各工商所办营业执照
···································^^····································
张店区工商局
···································^^····································
去镇工商所啊。直接办理,现在很方便的。
···································^^····································
·······································································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
感谢关注“fm1067私家车广播”微信订阅号:sijiache1067
重点!
不是吓唬人,
你的营业执照可能要作废了!!!
赶紧把营业执照找出来看看!
如果没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那,请快快去换照!
据介绍,按照《工商总局等五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规定,2018年1月1日前,企业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对已经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领取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也就是说2018年1月1日后企业办事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不再有效。
据淄博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
持有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到企业的登记机关窗口换领新版营业执照(一般为工商管理局或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已吊销营业执照和已宣告破产的企业无需换发,可直接办理注销手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须按程序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方可换照。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签署的营业执照换发申请报告(企业加盖公章);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已领取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目前距离换照截止日期不足3个月,
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
要合理安排时间,及时换照,
以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再次提醒大伙:
没有加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从 2018年1月1日起 将不再有效
来源:市工商局、鲁中晨报
点击“阅读原文”收听1067节目
0 篇文章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