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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我们的软件企业有相应的优惠政策的,而相应的软件产品在获得评估后,还有更多优惠。比如“双软企业”。那么“双软认证”对企业有什么意义和好处呢?
一、软件产品登记的意义
1、软件产品经过合法登记和备案,取得在我国境内经营和销售的资格。
2、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无形资产价值。
3、可以凭此办理后续软件企业认定手续,取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有助于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参加招投标,促进项目成交。
5、可以获得投资者和消费者信心,对企业融资和市场营销都有好处。
6、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7、有助于区分与打击恶意软件和流氓软件。
二、软件企业认定的意义
1、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第一、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海关等部门为软件的生产开发业务提供通关便利,在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时,享受“红色通道”专柜服务。软件技术或管理人员出国、往返港澳享受办理手续的便利政策。
3、在企业融资、吸收新的投资方面,软件企业具有竞争优势;另外,软件企业还可以实行技术入股。同时,我国还支持软件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
4、软件企业具有经营、销售软件产品的特定权限,有助于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参加招投标,促进项目成交和市场营销。
5、软件企业可以显示企业技术实力和市场价值,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无形资产价值。
6、软件企业认定后,便于进一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双重证书。
三、双软企业认证好处
1、软件产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对符合享受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14%)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2、新办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2011年以后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对于任何企业来说单是头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都是巨大的税收优惠。
3、扩大市场。双软认定具有经营、销售软件产品的特定权限,有助于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参加投标,促进项目成交和市场营销,扩大市场
4、提升品牌形象。双软认定可以显示企业的实力和市场价值,提升品牌形象,同时也便于进一步申报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双重证书。
5、吸引投资。双软认证企业在融资方面具有竞争优势,还可以实现技术入股以及上市融资。双软认定的资质可作为投标融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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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软件著作权登记 注: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统一在北京国家版权中心办理。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 1、填写采集卡 2、提供著作权人身份证明(公司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说明文档放入Word文档中取前40页后40页。不足提供全部。 4、提供源代码放入Word文档中取前40页后40页。不足提供全部。 5、根据客户此软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一切证明文件由我们专业人员准备,申请人只需盖章签字即可) 办理时间:30个工作日 (可办理5-21个工作日加急 ) 第二步:软件评测 1, 软件安装光盘 2. 软件测试委托书及软件功能列表。 时间:3-5个工作日,费用2000元每件(代收评测机关的费用,不再收取任何代理费) 第三步:双软认定在当地软件行业协会办理。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1、 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 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4、 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5、 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6、 其他所需要出具的资料。 软件产品登记申报材料: 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 3、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4、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5、其他所需要出具的资料; 时间:软件企业认证与软件产品认证可同时办理 共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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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双软认证是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的统称。软件企业是从公司获利年度起,前2年免收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的优惠政策是针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的,在按照17%的额定税率征收之后,对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广信方成知识产权代理 范晓东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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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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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级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2020年首次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奖励标准:20万元(以执行为准)
执行部门:省科技厅
(二)西安市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20万元(以执行为准)
执行部门:西安市科技局
(三)榆林市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补助。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视为新认定,奖补政策不变
(四)各区奖励政策
1、西安市高新区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最高30万元(以执行为准)
2、西安市经开区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奖励标准: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5万元奖励;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3万元奖励;通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首次通过双软评估的企业,当年给予1万元奖励。
3、西安市雁塔区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5万元。
4、西安碑林区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3万元。
5、西安市莲湖区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按照西安市奖励标准,给与企业50%的奖励金额。
6、西安航空产业基地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5万元
7、西安航天产业基地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3万元.
8、西安港务区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10万元。
9、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8万元;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4万元。
10、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普惠性政策
1、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减按15%的优惠税费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三年后重新认定)。
2、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175%(高企申报成功后,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认定后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1.电子信息;2.生物与新医药;3.航空航天;4.新材料;5.高技术服务;6.新能源与节能;7.资源与环境;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二、申报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三、认定程序
1.注册;2.申请;3.评审;4.认定;5.备案;6.公示;7.证书
核心环节: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税务稽查;公示领证;资金拨付
1、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知识产权不予计分,知识产权获得要有延续性,如企业所有知识产权获证的时间都是同一时间段,会被质疑为临时包装,不被认可或分数极低。
2、企业系统填报的软件著作权,区级组织现场考察时要求企业必须进行演示操作,所演示的功能需与系统提交的软著申请表中描述的功能一致。演示人员必须是参与本项目的研发人员。部分地区要求对软件的源码进行修改,及功能确认。
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
4、企业核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发票、知识产权证明。
5、产学研协议的签订时间需在2017-2019年,申报当年签订的不予计分,且需提供产学研合作的记录证明(如项目支出的发票及凭证等)。
6、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整体的逻辑性要求越来越严格:专家评审、国家备案过程中,重点考核提交资料中是否体现“研发项目-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技术领域”之间的相关性。
7、成果转化、组织管理水平部分考核越趋严格:2019年高企网络评审结果显示,成果转化和组织管理水平的得分普遍偏低,只是简单提供产品合同发票、模板化的制度模板、框架型产学研合作、自建性质的研发机构,都不能获取专家的认可,或评分较低。
《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38 号)
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便利化: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利用互联网手段合理安排好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通过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主动公开认定批次,倡导实行网上受理、邮件受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业务办理“不见面”,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延迟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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