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1965年的投票权法案(Voting Rights Act of 1965)?

1965年的《国家投票权法案》是美国民权立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部分,它禁止了识字测试,因为这种做法被不公平地用来剥夺非裔美国人的投票权,它建立了一个特别的联邦监督制度,监督那些严重侵犯非洲裔美国人投票权的州的选...
1965年的《国家投票权法案》是美国民权立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部分,它禁止了识字测试,因为这种做法被不公平地用来剥夺非裔美国人的投票权,它建立了一个特别的联邦监督制度,监督那些严重侵犯非洲裔美国人投票权的州的选举活动,国会投票决定让联邦政府监督某些有着严重侵犯非裔美国人投票权的州的选举行为,美国宪法的三项修正案第十三、十四和十五被批准。除其他外,这些修正案结束了奴隶制的做法,授予前奴隶美国公民身份,并禁止各州因其种族或以前的奴隶制状况而剥夺公民的投票权在直到1877年的重建期间,这些州被迫举行自由奴隶投票的选举。1877年后,当联邦军队离开南方最后几个州时,他们开始探索不同的方法来剥夺非洲裔美国人的权利,即剥夺他们的投票权;在不违反宪法或剥夺白人投票权的情况下,除了恐吓和暴力,两种更受欢迎的剥夺投票权的方法是投票税和识字测验1965年的《投票权法》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它试图推翻剥夺一代又一代非裔美国人权利的长期做法这些税对穷人的压力更大,南方大多数自由奴隶及其后裔都非常贫穷。他们被发现具有歧视性的影响,并在1964年随着宪法第24修正案的批准而被宣布为非法1965年的《投票权法》禁止选民进行识字测验。识字测验的危害性要大得多。19世纪90年代首次出现在南方,建立他们的法律通常对那些在内战前曾在任何选举中投票过的人,或者说是免除了测试,换句话说,那是一个只有白人男性才能投票的时代。任何没有祖父的人都必须通过一个读写能力测试,这通常包括给选民一个段落阅读并向测试官员解释。结果发现,白人,甚至那些连阅读都不会的人都得到了简单的童谣和同样简单的材料,而且总能通过考试另一方面,非裔美国人被赋予了复杂的段落,通常是宪法的章节,无论他们如何阅读和解释文本,他们都被宣布为文盲。虽然1964年的民权法案规定了识字测试,但它并没有完全结束,直到一年后,通过了1965年的《投票权法》规定,这种明显歧视性的做法最终被取缔,除了禁止对选民进行识字测试外,1965年的《投票权法》还对这些州实行了严格的联邦监督制度,所有这些州都是在南方,这是最恶劣的剥夺选举权的模式。例如,这些州与既定的传统有着重大的突破,这些州在对选举程序进行任何改变之前,都必须征得司法部的批准。其他州通常可以做出他们想做的任何改变,而且必须这样做只有在提出有效投诉的情况下,才能向司法部交代。1965年的《投票权法》是民权立法的一个里程碑,因为它不仅结束了一种具体的歧视做法,它使各州注意到公民的投票权受到联邦政府的特别保护,尽管各州仍然可以决定谁可以在选举中投票,但是宪法没有投票权;无论他们施加什么标准和资格,都必须公平适用,不得受选民性别、种族或年龄(18岁或以上)的影响。此外,任何规定的资格不得过分影响任何受保护团体的成员1965年的《投票权法》赋予了联邦政府对一些州的选举管理权
  • 发表于 2020-09-01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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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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