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理学角度上来看,教师惩戒问题学生,可以让学生更深刻地记住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当然惩戒必须有个前提是,同样的错误,学生已经犯下很多次,而且屡教不改,此情况之下可以采取适当的惩戒,切不可过度。
由于现在很多学生都是家里的熊孩子、小霸王,在校老师面对这些不听话的熊孩子时候,如果仅仅从口头上进行说教,很难服从教师的安排,这种情况下,吃软不吃硬,只能采取教育惩戒权了。
再有,教育惩戒符合教育性原则,目的不在于惩罚,也不是为了给问题学生造成心理上或者肉体上的痛苦,而是为了能够更快帮学生改正错误,但是作为教师必须因材施教,针对不同学生采取不同的惩戒方法。
教师既然拥有教育惩戒权,就应该好好行使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的职责,帮学生家长教育好孩子,不能因为怕得罪学生家长而不敢惩戒问题学生,也不应该因为惩戒而惩戒,把惩戒当成了变相体罚。
0 篇文章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