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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标转让 商标变更 商标注册 商标检索服务
商标检索:
商标检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亲自或委托商标代理人查询有关商标登记注册情况,以了解自己准备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程序。申请前的查询,是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步骤,其查询结果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它可使商标注册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减少盲目性,故可在大大减少费用开支的同时,争取更多的申请时间。
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
商标变更:
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或注册下来的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商标异议:
《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公司简介:
辽宁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登记,公司立足于东北亚经济圈,素有“一朝发祥地,两代帝王都”的历史文化名城沈阳。专业提供商标、版权、专利、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知识产权贯标等服务的知识产权公司。公司拥有专业的实战和理论经验丰富的知识产权团队,成员擅长商标、专利、版权、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知识产权贯标等领域。
在处理所有知识产权个案时,我们要求必须做到详细检索、深入分析、反复比对、如实告知、全程跟进。对员工的严格要求是对客户的高度负责,既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又成就了自身服务的竞争力。
灯笼知产一直秉承诚信对待每一位客户、悉心呵护每一份托付、高效处理每一项事务的服务准则,不断提升专业知识、总结服务经验,努力优化程序、提高效率,旨在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因为对服务的格外重视,我们获得了众多客户的认可和褒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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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需要的资料: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 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希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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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时间上,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在八大领域之内,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无为违法行为,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中申咨询为您整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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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帮你办,我有哥们在软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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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科技资源的支撑作用,全面提升沈阳高新区双创载体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服务水平,提高双创资源融通效率与质量等方面持续发力,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8〕557号)、《关于印发沈阳高新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沈浑南政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现面向沈阳高新区创新创业载体组织开展“沈阳高新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一)沈阳市浑南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成立1年以上且仍具有1年以上场地使用权证明。
(二)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备案的孵化器、众创空间或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等资质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
(三)拥有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较好的服务基础、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效,服务方向需符合技术咨询、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技术工程化、人才培训、知识产权、区域合作交流、双创活动组织及科技企业孵化等方向,持续开展创新创业服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通知中附件内容和格式要求,在充分了解《沈阳高新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提交特色载体奖补申请表、建设运营情况报告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申报材料,浑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和第三方机构将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及现场调研。
(二)申报单位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生违规、造假等情况,需退回项目资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按照附件的顺序进行胶装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一式十份按时间要求报送至浑南区工信局(科技局)科技创新办,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24821490@163.com。
三、受理时限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6日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和相关附件可在浑南区政府网(www.hunnan.gov.cn)查看和下载。
浑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联系人:陈书博
电话:23787809
材料报送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浑南区政府3号楼)主楼906室
附件:1.关于印发沈阳高新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承诺书
3.“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奖补申请表
4.“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建设运营情况报告
5.“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相关证明文件目录
浑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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