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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利代理条例》 第四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成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 (二)有必要的资金和工作设施; (三)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三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和符合中国专利局规定的比例的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兼职人员。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必须有前款第四项规定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 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成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成立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书,并写明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场所、负责人姓名; (二)专利代理机构章程; (三)专利代理人姓名及其资格证书; (四)专利代理机构资金和设施情况的书面证明。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第四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机构名称; (二)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四)具有必要的资金。设立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3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第五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二)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三)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四)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品行良好。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尚未正式办理辞职、解聘或离休、退休手续的; (三)作为另一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不满2年的; (四)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通报批评或者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五)受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第七条 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享有和使用一个名称。 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由该机构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或者“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组成。其字号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似。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第八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申请表; (二)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人员简历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七)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申请表; (二)主管该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 (三)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资金证明; (五)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七)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应当是在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或开办专利代理业务之前的6个月内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认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认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决定,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并向新设立的机构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和机构代码;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重新进行审查。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参照上述规定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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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2、当年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单或《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专业)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岗位)的证明; 5、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提交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为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7、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8、近期一寸、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各一张(张贴在表格的照片除外); 9、中断注册二年以上,重新申请注册者,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卫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培训3-6个月并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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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不需要去专利局,去专利代理所或者自己电子申请专利就可以,建议去代理所,代理所会有专利工程师或专利代理人,他们常年进行专利申请,专利文撰写,会比较专业一些,如果自己编写,由于知识局限,很多东西容易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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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6月,很多创业者都想要把公司快速开办起来,抓住商机在下半年大展拳脚,然而也有一些人明明没有创业的念头,也未曾提交任何工商登记申请却莫名其妙当上了老板。近日,南宁的刘先生就因为自己的住宅房被他人冒用注册公司而感到头疼不已,今天咕咕狗再来教教大家,莫名“被老板”该如何维权。
刘先生的住宅房位于民族大道的翡翠园小区,六年来并不曾把该套房产抵押出去或者另做他用,然而日前刘先生到物业办事时,工作人员口口声声称他为“老板”,这才知道自己的住宅已被他人冒用注册公司。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这套住宅地址上的公司竟达34家,包括做广告的、卖五金的以及提供商务咨询服务的等等,可谓是五花八门。目前刘先生已投诉至青秀区市场监管局,事件正在进一步核查当中。
近年来我国市场准入门槛大大降低,过去创业者注册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场地条件,需要预约工作人员上门检查经营场所,而如今只需提交真实合法的注册地址材料就可以了。青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也表示,他们只有在注册地址有问题的情况下才会“上门看点”,一般材料齐全就能给过。正因为如此,像杨先生这样的案件屡屡发生,去年12月,南京市民杨女士的家成了32家公司的注册地;去年4月,北京一小区13栋楼被发现注册了上百家来历不明的公司。
“被老板”的情形不只因为房产被冒用,也有一些人身份证不慎丢失或身份信息泄露,被冒名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监事或者股东。相比于冒用房产,冒用身份信息对被冒用人的危害更大,去年深圳市一名95后女生就因为身份证丢失被不法分子捡走注册公司,背负上200万元的巨额债务。那么,被冒用注册公司了要怎么维权呢?
对于住宅房产被冒用,可以携带相关材料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因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可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5万- 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于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公司,可以携带材料向市场监管部和公安登记机关投诉,登记机关受理后会将涉事公司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公示期内开展调查工作,若情况属实则做出撤销公司登记的决定。
以上就是咕咕狗的科普了,若自己的住宅或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注册公司,一定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解决。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有关公司注册的相关政策或法律法规,可以持续关注咕咕狗带来的咨询,我们可为广大经营者提供一站式企业服务,是您创业路上的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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