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2019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安 合肥高新区注册企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哪个

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开始培育了!安徽优惠多。安徽省政府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率列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以来,该项政策得到强有力的落实,不仅有力地支持...

好消息2019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安徽省好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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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开始培育了!安徽优惠多。安徽省政府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率列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以来,该项政策得到强有力的落实,不仅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也为安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打造经济升级版提供了税收政策支持。


201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即将结束,现在正是安徽省培育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好时期。对于申报高企都有什么优惠政策,大家快来看看吧。


1、荣誉度比较高,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企业一定的资金奖励,促进企业发展。比如合肥市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奖励20万元,合肥市高新区的企业另外还有20万的奖金,合肥市经开区、庐阳区、肥西县等另外都有10万的补助。安徽省其它地市如马鞍山、淮北市有30万的奖励。

2、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40%的优惠政策,即根据国家新税法: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如果企业销售额5000万以上,一年省下来的税收都有好几十万。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也是很多资助类、认定类科技项目的基础,资助类如重大专项、国内国际合作、创新基金等,认定类如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工程中心等,所以很多科技项目都需要具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基础上申报。


4、可以无形中提高企业招投标资质水平,同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也是企业上市的加分条件。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企业研发实力的象征。高新技术企业不仅申请难度较大,也是对企业技术,研发,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各个方面的全面审查,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含金量十分高,对企业扩大市场十分有利。


5、可享受当地政府高新技术企业用地优惠政策(低于同等地价5%-25%的优惠)。


7、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任何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根据今年申报高企的各项政策,现在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越来越严了,想要申报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的安徽省企业现在要开始抓紧时间培育高企了,这样2019年第一批高企申报时就会增加成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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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注册企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哪个区优惠政策好一些。谢谢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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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是在高新分局办理注册登记的,注册需要的材料都是一样的。 如果是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政策比较好。 需要代理登记注册的可直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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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上网提问就不能进下工商网站查下吗上面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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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挺多资料的,可以去行政服务大厅里,工商窗口的墙上贴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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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部好办,最好是蜀山区的,这样直接在政务区 办公大厅 工商窗口就能办了。 自己去办是省钱,但是也有好多麻烦。建议找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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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企业必看!2020年度高企认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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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启动
合肥市2020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启动

关于组织开展合肥高新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省、市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就我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区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17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三)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企业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须对照《认定办法》中高企认定的8项条件。

三、申报程序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上申报和受理等环节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服务,实行业务办理“不见面”。相关纸质材料可待疫情结束后延迟提交。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网上预申报

计划本年申报高企的企业务必于3月9日前登录“合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系统”(网址:39.98.129.74:6085/torchauth),填报高企申报基本信息进行预申报。凡今年申报认定,并选择2020年高新区合创券服务机构的辖区企业(规上企业除外),均可领取2020年高企专用券(预申报的企业可以优先领取)。具体申领额度及使用办法另行通知。

(三)网上正式申报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未注册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申报。

2.“国家高企工作网”提交材料。申报企业通过“国家高企工作网”填报资料,生成导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格式文件,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包括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申请书封皮,知识产权相关材料,企业人员相关材料,研发项目相关材料,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材料,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国家或行业标准证明材料,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其他附件材料。

3.“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注册登记。申报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填报后,须再访问“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网址:61.190.35.98:801/ahismp/cms,以下简称“省系统”),点击企业申报入口,跳转到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进行企业信息注册并登录。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跳转回“省系统”,在线填写《企业信息完善表》,保存、打印后选择合肥市科技局作为注册信息管理机构,并提交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

4.“省系统”提交材料。申报企业登录“省系统”,按系统要求填报资料(填报内容须和“国家高企工作网”上内容一致),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并对所有上传材料负责。

5.中介机构注册登记及提交备案材料。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只须在“省系统”注册登录。已注册中介机构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在“省系统”登录后上传中介机构承诺书(见附件3)和符合《认定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营业执照、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如通过金融机构的工资发放资料等)。上传的相关附件证明材料采用PDF格式。上传时请勿将扫描文件横置或倒置,并确认上传的文件能正常打开,内容清晰完整,且须按系统要求位置对应上传。

(四)审核上报。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为辖区内企业申报做好服务,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形成推荐意见并上报。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新区将组织相关业务专家对企业进行辅导,帮助企业实现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知识产权。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须覆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且须详述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企业申报所使用的知识产权须保持有效且不发生所有权变更。

(三)研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企业所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领域须对应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最后一级目录,并在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说明。

(四)中介机构。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并须在“省系统”登录上传符合《认定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介机构承诺书。

(五)申报材料。申报企业须在“省系统”填报资料并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同时须报送纸质材料。“国家高企工作网”和“省系统”上信息须与纸质材料信息一致。企业申报材料须完整,数据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书须通过“国家高企工作网”打印,条形码完整;申请书不可缺项、少项,各类指标、数据前后表述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文字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纸质材料按附件1顺序胶版装订并标注页码,书脊注明企业名称。

企业申报材料:一是高企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按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胶装,1正本1副本);二是预审核材料一式一份(胶装),主要为:高企申报预审核中研发费用项目辅助账和高品收入辅助账(格式见附件4)。以上两个材料分开胶装。企业还需做好申报材料留存工作,以备好国家检查用。

装订要求:纸质材料按附件1顺序胶版装订并标注页码,胶装书脊(一式二份,1正本、1副本)从上至下按顺序要印上正本或副本、企业名称、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市税务局或省税务局)。

(六)认真阅读附件5、6。

五、申报时间和材料报送地点


“国家高企工作网”和“省系统”常年接受申请,地方集中审核和推荐,2020年高新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的高企认定申报截止时间4月24日;第二批的高企认定截止时间6月12日。


第一批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胶装)于2020年4月24日前,报高新区科技局(管委会1003室)。企业务必于5月6日前将需扫描上传的附件证明材料提交至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和“省系统”。


第二批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胶装)于2020年6月12日前,报高新区科技局(管委会1003室)。企业务必于7月20日前将需扫描上传的附件证明材料提交至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和“省系统”。

六、联系方式


高新区科技局:王震、范涛涛,电话:65329952 E-mail:zhc65329952@163.com

市科技局:马跃、胡林和,电话:63538653 E-mail:253615688@qq.com

省开发中心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551-65370026,65370029


附件1. 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2. 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附件3. 中介机构承诺书

附件4.高企申报预审核中研发费用项目辅助账和高品收入辅助账模板

附件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操作常见问题

附件6.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办理程序

附件7.胶装参考模板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国家高企工作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见附件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
9.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上述证明材料由中介机构在“省系统”上传,申报企业无需上传,但在纸质申报材料中须附上。

  


(本文内容来自合肥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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