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主要是要找比较专业的代理事务所,建议厦门新华专利事务所 林剑锋 13599513195···································^^····································
专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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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厦门专利局申请(即厦门知识产权局)。
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九楼
电话:0592-5051950
详细流程:
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 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尽管委托专利代理是非强制性的,但是考虑到精心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审批程序的法律严谨性,对经验不多的申请人来说,委托专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2.专利申请的受理 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局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3.申请费的缴纳方式 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专利局代办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目前,银行采用电子划拨,邮局采用电子汇兑方式。缴费人通过邮局或银行缴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缴纳费用的名称使用简称。汇款人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上述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入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这些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 4.申请费缴纳的时间 面交专利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缴纳申请费。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因为缴纳申请费需要写明相应的申请号,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两个月。 5.专利审批程序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6.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 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也是申请人可以视需要选择的一项手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允许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发明专利申请只允许在提出实审请求时和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 7.答复专利局的各种通知书 (1)遵守答复期限,逾期答复和不答复后果是一样的。 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问题,分类逐条答复。答复可以表示同意审查员的意见,按照审查意见办理补正或者对申请进行修改;不同意审查员意见的,应陈述意见及理由。 (2)属于格式或者手续方面的缺陷,一般可以通过补正消除缺陷;明显实质性缺陷一般难以通过补正或者修改消除,多数情况下只能就是否存在或属于明显实质性缺陷进行申辩和陈述意见。 (3)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补正或者修改均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修改文件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 (4)答复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文件。如提交补正书或意见陈述书。一般补正形式问题或手续方面的问题使用补正书,修改申请的实质内容使用意见陈述书,申请人不同意审查员意见,进行申辩时使用意见陈述书。 8.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及其恢复 逾期未办理规定手续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专利局将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申请人如有正当理由,可以在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专利局请求恢复权利,并说明理由。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耽误期限的正当理由,缴纳恢复费,同时补办未完成的各种应当办理的手续。补办手续及补缴费用一般应当在上述两个月内完成。 9.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按照通知的要求在两个月之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在期限内办理了登记手续并缴纳了规定费用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10.办理登记手续应缴纳的费用 办理登记手续时,不必再提交任何文件,申请人只需按规定缴纳专利登记费(包括公告印刷费用)和授权当年的年费、印花税,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时,间距申请日超过两年的,还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授权当年按照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明的年度缴纳相应费用。 11.专利权的维持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于每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专利权自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12.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2)未缴费终止: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13.专利权的无效 专利申请自授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写明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名称、专利号并写明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附上必要的证据。对专利的无效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任何一方如有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局在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予以登记和公告。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详细网址: baike.baidu.com/view/162410.ht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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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厦门模式”激发创新动能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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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知识产权服务助力复工复产、支持创新创业”为主题,结合第十四届“专利周”福建地区活动宣传,厦门在全市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系列活动,将产业专利竞争态势、知识产权实务技能培训、专利审查服务、知识产权公益咨询等送达产业一线,为企业发展提供“一站式”和“定制式”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记者10月21日从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了解到,今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聚焦企业需求和困难,着力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侧和需求侧精准对接,助力企业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活动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深度融入厦门经济建设主战场,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活动时间持续至10月26日结束。
支持抗疫技术创新转化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减少疫情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出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明确提出重点支持疫情防控和保障相关企业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专利布局及产业化等活动。
市场监管部门将疫情防控相关技术领域进入政策优先支持范围。在2020年度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评选、2020年度专利信息分析利用项目中,对支持疫情防控和保障相关企业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布局和风险预警等活动,择优给予每个项目最高30万元的资金支持。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组建由专利代理师、专利分析师、大数据工程师、中医药专家、防疫专家参与的团队,聚焦治疗(中药)、防护用品和诊断试剂盒三大技术领域对全球知识产权大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完成了《新型冠状病毒防控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并通过多渠道免费向公众发布;通过厦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厦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网站,向公众推广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利专题数据库,为公众提供疫情科研、临床和日常防护参考借鉴。
图片来源:厦门市市场监管 资料图
今年4月26日,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倡议主导下,厦门市55家从事中医大健康领域流派传承、技术研究等方面的科研院所、企业、协会和个人,共同发起和参与成立“厦门大健康知识产权产业化联盟”,推动专利分析和布局基础上的中医药产业新业态前瞻性研究。
推动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
市场创新动能不断激发
“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是厦门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也是难点。”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探索形成了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厦门模式”。
厦门市是全国首批进行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的城市之一。2019年1月,经专家评审选出厦门天马、三安光电、美亚柏科等厦门市15家企业,厦门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等5所高等院校,联合18家外地、12家本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共同参与的,首批25个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开始实施。项目培育周期为三年。
9月4日上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软件园一期华讯楼举办了厦门市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交流会。(图片来源:厦门知识产权)
“我们采取分阶段奖励的方式对三安光电等25个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入选厦门市知识产权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后,市局针对每个项目拨付30万元的“启动奖励”,60万元“进阶奖励”,完成所有阶段目标后给予150万元“进阶奖励”。
截至今年7月,各项目参与单位已针对培育方向新增发明专利1832件,PCT国际专利申请218件,实现销售收入40亿元,许可转让收益4700万元,签约合作开发里程碑款1.34亿欧元。2020年10月13日起进行高价值专利组合中期督查,推动工作良性开展。
今年以来,市局大力支持厦门市相关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疫苗研发等工作。由厦大分子诊断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承担的“分子诊断技术和产品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针对疫情研制出国际上首个适合现场自动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一体机,目前已获得9项欧盟CE认证,进入20余个国家和机构的注册通道。
提升公用(商标)品牌建设
为区域经济发展赋能
市场监管部门努力探索、谋划、推动厦门市公用品牌建设,与厦门市各级政府主导创设三个公用(商标)品牌:厦门市首个乡镇区域公用品牌“新圩嫂及图”已进入市场化运作推进阶段;首个区域行业公用品牌“同安小吃及图”于今年国庆、中秋期间举办的“同安小吃节”揭牌亮相;首个厦门市全域公用品牌——供厦食品标准体系公用品牌标志“鹭品及图”已报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
探索知识产权招商新模式
支持创新创业
图片来源:厦门科技集团
响应市委市政府大招商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市政协知识产权与信息安全专业招商小组的专业招商工作,重点推进“厦门知识产权商城”等项目建设。今年9月,知识产权投资公司正式参股央企混改行业龙头企业美亚柏科,共同发起组建美桐贰期基金。作为厦门市首支落地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投资基金,美桐贰期基金主要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成长企业,将有力推动以优质知识产权资源为支撑依托的产业做大做强。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将“知本”变现为“资本”
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专利管理、缴费提醒、专利数据检索等公共服务的“厦门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www.xmipop.com)一期、二期业务分别于今年4月和8月正式上线运行。
厦门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
平台搭建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系统,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全流程网办。同时,平台汇总了厦门各企业的商标专利情况,降低了厦门市创新主体以及金融机构利用知识产权取得融资的信息门槛。
该平台的上线,大大推进了厦门市科技型企业“知本”变现“资本”的进程。据统计,截至9月底,厦门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放款总金额已达到5.52亿元,80家企业获得贷款,贷款金额超过去年全年总量,同比增长74.68%,获得贷款的企业数量同比增长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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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工作创新亮点
起草《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作为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计划确定的法规正式项目,本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将对《条例(草案)》进行第三次集体审议。
指导知识产权投资公司开展专业化市场化招商培育,参与设立美桐贰期基金,基金规模2.8亿元,重点投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信用大数据、信用行业监管、智慧城市、物联网等)。
图片来源:厦门市场监管
今年4月,厦门市首批8家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设立并开始运作,提供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信息检索、法律咨询、争议解决等综合性维权服务。集美区知识产权维权站组织召开高校企业培训会,为知识产权服务业吸纳人才就业创业。
构建知识产权纠纷的行政、司法、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多元化解决新机制:市中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5个单位共建厦门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厦门仲裁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7个单位成立厦门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共同推动形成厦门知识产权“严保护、快保护、大保护、同保护”新格局。
编辑:投资厦门,策划:厦门市招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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