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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2017年度厦门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已经开始,本批次企业可申报10个项目,请仔细阅读下面内容,做好申报准备。
申报项目目录
1.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认定办事指南
2.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的认定办事指南
3.市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项目补助办事指南
4.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事指南
5.市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办事指南a
6.企业购买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专利技术项目补助办事指南
7.企业贯标认证补贴办事指南
8.市专利奖评定办事指南
9.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申报办事指南
10.市执业专利代理人聘用及引进补贴办事指南
1
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认定
主要申报条件
1.企业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一般职工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60%以上;按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开展“贯标”工作;
2.申报年度前三年共申请专利2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5件以上;同时获得授权专利8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2件以上;
3.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的3%以上,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
相关扶持政策
1.被认定为厦门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
2.经市知识产权局推荐,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40万元奖励。
2
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的认定
主要申报条件
1.企业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一般职工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60%以上;按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开展“贯标”工作;
2.企业拥有申请专利1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3件以上;获得授权专利1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2件以上;
3.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的3%以上,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
4.同等条件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及领军企业优先入围。
相关扶持政策
被认定为厦门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
3
市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项目补助
主要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我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的确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申报项目实施的核心专利应为近三年授权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
3.申报单位对项目所依托的专利技术应当具有合法使用权(指拥有专利权或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专利);
4. 项目实施应在两年内完成;
5.每家申报单位当年度限报一项市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项目,已有项目被列入市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项目的单位,在通过验收前不得再申报新项目。
相关扶持政策
每年确定一批市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项目,按知识产权重点培育企业类别申报的,每个项目给予20万元补助,每年确定不多于20个项目;按小微企业类别申报的,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补助,每年确定不多于30个项目。每家申报单位当年限报一个项目,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申报新项目。
2.申报时间:第二季度,以本年度通知为准
4
专利权质贷款贴息
主要申报条件
1.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的确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企业与银行签订了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且合同已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3.企业已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4.上述专利权质押合同已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过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
5.质押期间出质的专利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有效;
6.出质的专利权为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其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企业无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不良记录;
8.企业享受贴息总额累计不超过60万元;
9.同一笔贷款项目未获得过其它政府(包括国家、省、市、区级)财政贴息资金支持。
相关扶持政策
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用于补助中小微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贴息比例最高为银行贷款实际利率的60%,贴息时间从银行计算利息之日起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总额累计可达到60万元。
5
市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
主要申报条件
1.企业配备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专(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2.企业拥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件以上;
3.企业工业设计从业人员不少于15人;
4.设计成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国际国内设计大奖(德国红点奖、IF奖、美国IDEA奖、日本G-MARK奖和中国红星奖)的可优先考虑;
相关扶持政策
1.被认定为厦门市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
2.经市知识产权局推荐,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
3.经市知识产权局推荐,被认定为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6
企业购买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专利技术项目补助
主要申报条件
1.优先支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2.申报企业通过转让或许可获得高等学校、科研单位职务发明专利;
3.申报企业与转让或许可专利技术的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不属于隶属或关联企业,也不存在关联交易;
4.申报企业所购买的专利技术应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技术政策,已经或正在厦门市境内落地实施转化;
5.申报企业应是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前一年内与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签订转让或许可合同,且完成专利权转移著录项目变更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6.同一项交易,申报企业已获得财政补助资金的,不能再申报。
相关扶持政策
企业购买高等学校、科研单位职务发明专利技术,属非关联交易并在本市实施转化的,按照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的6%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额度最高可达到100万元。
2.申报时间:第三季度,以本年度通知为准
7
企业贯标认证补贴
主要申报条件
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标准认证的厦门市企业。
相关扶持政策
对首次通过认证的单位,给予认证所需费用补贴,每家补贴额度最高可达到10万元。
咨询及申报时间
8
厦门市专利奖评定
主要申报条件
1、在厦门市辖区内注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和在厦门市辖区内的常住居民;
2、在申报截止日前被授予中国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3、该专利法律状态稳定有效;
4、该专利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项、福建省专利奖项和厦门市专利奖项;
5、该专利已在厦门市辖区内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相关扶持政策
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厦门市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给予奖励。
特等奖:1项,奖励人民币30万元;
一等奖:不超过3项,每项奖励人民币10万元;
二等奖:不超过10项,每项奖励人民币5万元;
三等奖:不超过30项,每项奖励人民币2万元;
外观设计金奖:1项,奖励人民币5万元
外观设计优秀奖:不超过2项,每项奖励人民币2万元;
9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申报
主要申报条件
1.因经济困难无法支付专利维权费用的个人;
2.依法应对专利维权诉讼,对胜诉的专利维权诉讼的企业或者个人;
3.为企业涉及较大影响的专利维权诉讼和涉外专利纠纷提供专业知识辅导、法律法规咨询、诉讼委托代理等智力援助服务的专家、
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相关扶持政策
专利维权援助按核定后的调处费、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等费用实际总支出额,给予最高50%的援助,单项援助最高5万元,优先支持涉外专利纠纷胜诉的当事人。
10
市执业专利代理人聘用及引进补贴
主要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专利代理机构(不含分支机构)新聘用1名首次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及专利执业证的代理人,且为该机构工作连续满2年(以聘用合同为准)的,给予该代理机构一次性补贴1万元。
2、专利代理机构(不含分支机构)从市外引进1名高学历(硕士以上)专利执业代理人,且为该机构工作连续满2年(以聘用合同为准)的,给予该代理机构一次性补贴1万元。
相关扶持政策
专利代理机构新聘用1名首次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及执业证的代理人,且为该机构连续工作满2年的,给予该代理机构一次性1万元补贴;专利代理机构从本市外引进1名高学历(硕士以上)执业专利代理人,且为该机构连续工作满2年的,给予该代理机构一次性1万元补贴。
申报方式
提示:以上各申报项目已经发布申报指南,请企业登录厦门市知识产权局申报系统(222.76.243.55:7001/xmzscq/person/logon!logon)查看更多申报要求。
温馨提示:原《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知〔2016〕40号)已经废止。若需了解更多相关扶持政策,请查阅:《关于修订《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知〔2017〕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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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确定申请哪种专利: 产品,如果是外观形状、图案等与现有技术不同,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如果是组成或结构发生改变,可以申请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 2、流程: 外观设计专利,需要你提供产品的照片; 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需要你将技术方案写清楚。 其它的最好交给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这样会省很多力气,并且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失误。 若需要帮助,欢迎随时hi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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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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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厦门日报
4月20日上午,厦门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拉开2020年厦门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帷幕。会上发布了《2019年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卢琳兵介绍了今年厦门市知识产权宣传周的活动方案和白皮书的主要内容。
白皮书显示,2019年,厦门全市有效发明专利增长超过20%,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1.8件,居全省首位,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4倍。厦门市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顺利通过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中期考核。火炬高新区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专利行政执法考核排名全国第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排名全国第四,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新成效。
打造知识产权金融“厦门样本”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一种相对新型的融资方式。据介绍,2019年,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调研起草《厦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管理办法》,扩大了专利权质押融资金融服务机构范围。同时,该局还推动成立厦门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盟,规范参与机构行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融资渠道。据统计,去年全年,该联盟共进行专利权质押76笔、金额6.7亿元,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费、担保费、评估费补贴276.75万元。该项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成果还被作为“厦门样本”“厦门经验”向全国推广。
2019年4月1日,厦门大健康知识产权产业化联盟第一次筹备会。
今年2月,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又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方面增加了银行直接放款的风险代偿,完善了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银行直接贷款,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企业贷款成本;另一方面将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放宽了对企业累计贴息总额的限制。卢琳兵表示,后续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继续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规模和质量。
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根据厦门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中央与地方共建、政府与市场共建、线上与线下共建”的模式,2019年,厦门市完成了“厦门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一期的建设。“该平台委托厦门知识产权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及运营,将汇集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和数据,为厦门市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全流程的知识产权服务。”卢琳兵表示。该平台设有IP检索、交易中心、服务集市、IP金融、IP管家、云画报、政策咨询、特色服务等板块,可为创新主体对接知识产权项目资源和优质知识产权服务,匹配政策和融资渠道,同时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专利管理、缴费提醒、专利数据检索等公共服务。
据介绍,该平台目前已经过公测和试运行,20日正式上线运行。平台二期建设也即将启动,将重点实现专利价值评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厦门市重点产业专利库和专利导航等知识产权大数据应用。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效果
2019年,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充分发挥“厦门12330(6月份之后并入12315)公益热线”和“厦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智能管理平台”的作用,共接听热线电话1177个、平台咨询102件,完成咨询案件56件;接收举报投诉16个,移交执法部门查处10件。
2019年3月,查办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执法人员在现场调查取证。
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全市开展“双打”整治行动,牵头商务、市政园林、海洋渔业、公安等部门开展市场联合执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双打”案件167件,办结181件、案值3333.39万元,案件信息公开177件。2019年,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侵犯商标专用权案118件、结案76件,专利纠纷调处立案120件、结案113件。
【2019亮彩数字】
●2019年,厦门新增国内专利申请34626件,比增7.4%,其中发明专利申请9029件,比增14.4%;新增国内专利授权23013件,比增7.6%,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672件,比增20.6%。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3646件,比增20.6%。新增PCT国际专利申请1958件,占全省申请量的47.1%。全市10项专利通过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公示,推荐20个优秀专利项目参评2019年省专利奖。
●2019年,全市新增商标申请件数100539件,商标注册数36804件;商标有效注册量累计达509756件,每万户商事主体拥有商标7529件。新增5件驰名商标,累计117件。累计拥有地理标志商标4件。首个区域公用品牌“新圩嫂”已进入市场化运作推进阶段;“鼓浪屿”公共品牌建设已初步启动。市场监管部门协助符合条件的27家企业申请省、市两级驰名商标奖励金,省级马德里国际注册补助金、奖励金共计562.5万元。
●2019年,全市新增著作权登记数量达21498件,比增53.9%。版权登记数量居全省前列,登记作品种类呈现多样化趋势,动漫美术作品、软件作品稳步增长,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作品、企业标志、产品图案等美术设计作品登记增长显著。
●2019年,市场监管部门推荐并通过认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家、优势企业13家;推荐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家。38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全部通过复核考核;798家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
编辑:投资厦门 ,策划:厦门市招商办。
内容来源:厦门日报,图片来源: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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