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鹿至今仍在阿拉斯加被发现。实际上,这些驯鹿与驯鹿没有区别。驯鹿只是北美驯鹿的名称;它起源于米克马克印第安语,但欧洲和北美驯鹿之间存在一些遗传差异,生物学家将它们分为不同的亚种。这两种动物都被认为是兰吉费尔-塔兰德斯(Rangifer-tarandus),但北美的亚种在欧洲没有发现,欧洲的亚种在北美没有发现,有几个亚种也灭绝了。
在春天,驯鹿可以靠地衣为食生存。北美的一个亚种,林地驯鹿,曾经在加拿大和美国北部部分地区的森林中被广泛发现。它们的短小,与北极冻原上发现的荒地驯鹿的大而弯曲的鹿角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北美的一些地区也能发现格兰特驯鹿和梨鹿。一般来说,这些动物的颜色是灰色到棕色,它有一层厚厚的绝缘毛内层和一层较长的中空毛发外套,用来吸热。成人体重可达660磅(300公斤),而雌性通常要小得多除了保暖的皮毛,北美驯鹿还进化出了其他几种有趣的适应能力,以帮助它们在北极生存。例如,它们的鼻子非常大,有很多内表面积,使空气在进入肺部之前就可以变暖,驯鹿可以改变蹄子以适应季节的变化。与欧洲驯鹿一样,驯鹿在历史上被用作驮畜、猎食和驯养奶用。无论驯养还是野生,驯鹿都以苔藓、春季植物生长和草为食。在冬季,仅仅依靠地衣生存的能力变得尤为重要,因为绿色植物非常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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