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治安法官负责监狱判决。在典型的治安法庭中,治安官负责监督所有案件,听取证据,并发布裁决。人们可以请求陪审团审判,但默认不提供一名陪审员。陪审员的人数可能从6人到12人不等。与其他法院一样,法院使用登记选民和司机的记录来召集陪审团服务人员。治安法官每月可以安排几天时间进行陪审团审判,并要求一小部分陪审员来满足需要。县长可以履行许多不同的职能。需要逮捕令、搜查令的执法人员,其他法院命令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有些法院开放时间很晚或在非正常时间开庭,以满足任何时候提出的请求,由一名县长当值处理这些请求。在签发搜查令之前,治安官需要执法人员提供合理的理由。小额索赔事项如房东和房客可以被带到县长面前。法院通常会有一个资金限制,以确定赔偿金是否足够低,以便地方法官处理案件。在涉及更多资金的案件中,人们需要在不同的地点立案,县治安官也可以处理轻微的刑事案件,并作出罚款和监禁判决任命一名县长可以减轻地区法院系统的负担,转移一些小问题。这使得大法院能够集中精力处理更大的案件,而不会被堵塞。在一些国家,如美国,迅速通过法院审理案件是一项法定任务,根据第六修正案,这项法案承诺公民将得到"快速审判"。更快地处理法律事务也有利于执法部门和法院,因为它允许他们在新案件审理期间与证人和专家合作,并结案,以便他们能够进行新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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