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学的一部分涉及研究每个写作系统建立的基本原则。语法学的一部分涉及到每个写作系统建立的基本原则。例如,几乎所有的书写系统都是作为口语的视觉表现而发展起来的。书面语言必须有一套共同的符号来对应一种口语。这些符号,通常被称为字母表,可以代表一个单一的声音,一个单词或一个概念,这取决于书写系统如何使用字母表将字母组合成单词,将单词组合成短语,并将短语组合成更广泛的概念,如句子和段落,这也是语法学的一个主要研究领域。虽然这些概念看起来非常基础,它们可以为文化的构成和价值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如果一个书写系统是基于在上下文中具有不同含义的图形字符,那么它就可能涉及到一种文化价值,例如对微妙的欣赏。一些语言认为正确的代词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而其他人则经常把代词从口语和书面语中删除。在这两种情况下,这都可能说明了语言历史上个性的价值。语法学在本质上可能是一种科学研究,然而,这也是哲学家们相当感兴趣的一个课题。解构主义作家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提出了一个著名的理论,即书面语言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会使一个概念的意义受到影响,并在被写下来时经常被重新解释,这表明书面语言在历史上是有偏见的,一个想法用不同的语言写下来意味着不同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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