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国家因为不征税而被视为避税天堂申报收入。外国信托是最常见的离岸避税地之一。个人设立信托基金,受信托所在地离岸避税港法律的约束。资产,通常情况下,钱是给账户的受托人或受益人的,他们可以根据当地法律花钱。创建企业是另一种常见的离岸避税方式。外国企业可以是公司、合伙企业或国际企业公司(IBC)由其成立所在国管理。位于避税天堂的企业为寻求避税的投资者提供资产保护和财务隐私。为避税目的创建企业的一些最常见的地点是巴哈马、萨摩亚、伯利兹、巴拿马、尼维斯和多米尼加私人年金、私人银行和信用卡是额外的离岸避税港,个人可以利用这些避税工具来避税,而私人银行和信用卡允许个人经营业务并作为收入的流动实体,这些庇护所受其所在国的规则管辖。离岸自保保险公司也为那些希望避税的人提供离岸避税场所。企业主创建一家附属保险公司来在海外避税港为他的风险融资。在一些国家,支付这些保费可以免税,保险公司为母公司的风险融资。另一个经常使用的离岸避税港是关联方贷款。一个国家的国内企业或个人向避税港的企业或个人放贷。资金通过贷款流动,因此另一个国家的个人或企业可以获得免税贷款。即使报告了收入,在大多数国家也不需要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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