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旨在保护大众互联网域名。与美国的联邦商标淡化法非常相似,禁止一个人或企业以模糊或淡化另一公司商标的方式使用商标,反垄断消费者保护法也保护企业免受类似域名可能造成的混淆。治安法官必须最终决定是否造成损害,但是,如果发现某个域名与该企业使用的另一个名称或域名或该企业通常使用的昵称混淆,则该法案赋予了企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理由《反垄断消费者保护法》不仅以这种方式为企业主提供保护,而且还试图为那些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基于混乱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的消费者提供保护
反垄断消费者保护法提供了类似于《联邦商标淡化法》的保护,该法防止滥用驰名商标不会自动禁止其他个人或公司使用域名。如果可以证明某个域名在某个公司受到欢迎之前已经被使用,治安法官可以裁定支持注册该域名的原始实体。另一方面,法官可酌情决定如果确定使用该名称会对以该名称或昵称开展业务的公司造成损害,则可以删除以前使用的名称。然而,《反混淆消费者保护法》主要涉及到仅为牟利而滥用名称的事件根据反垄断消费者保护法,如果发现有违规行为发生,可能会对违规一方或多个当事方进行赔偿,如果证明违反了反垄断消费者保护法,违规方也可以要求赔偿昂贵的律师费。
0 篇文章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